可能入市的机构增量资金可以分为保险资金.证券公司的增资扩股及新基金的融资.三类企业可以入市增量资金3部分:(1)保险资金潜在入市数量.1980至1999年间,保险业年均增长率达37.7%.因此保险资金的入市将对证券市场的资金供给产生积极的长远的影响.从国际惯例与目前我国保险业发育状况看,按总资产的15%作为近期入市资金比例上限,则保险资金潜在入市量为220亿元左右;(2)券商与新基金潜在入市增量资金.2000年是券商规模空前增长的一年,许多家券商实现了增资扩股方案.经中国证监会推荐.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国通.国信.湘财.大鹏.光大.中信等多家证券公司取得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成员资格,为券商融资开辟了渠道;(3)基金国债回购融资.中国人民银行于1999年10月颁布了«基金管理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管理规定»,允许基金管理公司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从事购买债券.债券现券交易与债券回购业务,并规定基金管理公司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40%;(4)三类企业可以入市的增量资金. 【推荐阅读:低价杀入 翔升6600LE超频版二代显卡】
证券市场的资金供给从资金来源来看,可以分为居民可投入证券市场的增量资金与机构可以投入证券市场的增量资金两部分.通过近两年的政策调整,目前我国各类市场主体都获得了不同程度的证券市场准入权.个人与民营企业有充分完全的市场准入权;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与上市公司有有条件的市场准入权(合规资金问题与3个月.6个月投资期限的问题);保险公司有间接的市场准入权;银行有间接的市场准入权(通过同业拆借.股票抵押贷款).增量资金入市的渠道基本上是畅通的.
居民可投入股市的资金分为居民增量资产中可投入股市资金.居民持有的现金与活期存款中可投入股市资金.居民定期存款中可投入股市资金3部分.... 下一页